药流适合停经49天(从末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)之内的正常妊娠,因此怀孕一个多月是可以做药流的。但是做药流前首先需要通过B超检测确定是正常的宫内妊娠,然后在医生的指导下服药,以免出现大出血而不能及时抢救的情况。下面我们看看大连北医八医院专家的详细讲解。
专家答疑:哪些人不适合做药流?
药流虽然简单,但并不是人人适合,其中,以下人群不适合做药流:
1、内分泌疾病、慢性疾病如肝或肾功能异常、各种良性或恶性肿瘤、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、高血压等。
2、心脏病、青光眼、哮喘、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体质者及长期服用下列药物者:利福平、异烟肼、抗癫痫药、抗忧郁药、西米替丁、前列腺素合成抑制药(阿司匹林、消炎痛等)、巴比妥类药物;
4、吸烟或嗜酒者,近3个月内接受过糖皮质激素治疗的病人;
5、医疗单位较远,不能及时就医者;
6、年龄大于40岁或者怀孕超过49天者;
大连北医八医院是大连市正规拥有计划生育资质的人流医院,是大连市指定的计生医疗机构,同时也是大连人流医院中人流技术的示范单位,在大连市相关计生部门的指导下,成立了大连市意外怀孕援助中心,在解决女性意外怀孕烦恼的同时,还为早孕女性提供心理与生理生的指导,大连北医八医院是大连乃至辽南地区女性首选的人流医院,因为专业,所以值得信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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